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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危險品證一般來說是在當地的安督局辦理,但也有區分,具體還是要以所經營哪一類的危化品來定奪。危化品分為甲類和乙類,如涉及到劇毒的屬甲類,其他的均可歸為乙類。甲類危化品證屬市安監局管轄,而乙類則可以在縣,區辦理。只不過對危化品的管理非常嚴格,所以危險品證的審核過程也就十分謹慎,材料以及場地要求非常高,辦理流程繁瑣,在東莞,更多的人都愿意找廣東甲乙丙丁應急管理代為辦理。 不可以,每次進行危險品運輸或相關工作,均需要重新申請,不能使用以往的危包證進行現有的貨物運輸。 危包證分為使用證及性能證,性能證是對貨物的檢測,只有出具了性能證之后方可辦理使用證,而我們運輸貨物所需要用到的是危包使用證。 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》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,出口危險貨物包裝容器的企業,應當向原產地海關申請危險品包裝容器性能檢驗。出口危險貨物的企業,應當向產地海關申請危險貨物包裝容器使用鑒定。 為規范管理,國家對危險化學品實行許可證制度。公司只要涉及危險化學品及其相關行業的經營,都需要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,即危化證,任何企業和個人不得無證經營。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和其他的許可證一樣,都是有期限的,并不是辦理之后就能長期使用的,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,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有效期為三年,如果企業取得許可證三年后仍繼續進行危險化學品業務經營的,就需要進行延期申請。 |